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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135N”常态学 “五项结合”履职责
2021-12-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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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红寺堡区委要求,深入系统谋划、明晰工作思路,把创新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创新学习模式,夯实思想根基
采取“135N”学习模式(即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党课、检察官讲堂、道德讲堂“三个课堂”、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全院大会“五个会议”),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检察官网”“宁夏干部教育网”、吴忠党建APP等线上平台,开展“四史”学习,通过“每日问答”“随堂一测”“早读打卡”“夜学分享”的方式,坚持周二周四“红检夜学不打烊”,掀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学习热潮。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百年光辉历程”“感悟思想伟力”“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交流,发挥领导干部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组班子成员以“学习党的百年历史 争做一流检察干警”“学思践悟,做新时代的模范检察人”“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
二、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学习效果
组织党员干警前往固原市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西吉将台堡、盐池革命烈士纪念园、弘德村党员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体验式教学,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开展“走好长征路、铭记长征情”主题实践、“礼赞百年征程、传承中华经典”主题朗诵、“书香支部·读百年党史 悟思想伟力 开时代新局”学党史 感党恩 找差距 补短板 开新局”“向党送祝福,感恩新时代”“讲好残奥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微党课、“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读书会、“党史故事大家谈”、“弘扬延安精神 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主题论坛、“党史知识趣味问答——你来比划我猜”、红歌联唱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促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三、立足检察职能,践行服务宗旨
坚持“基层党建+产业扶持+检察职能”的模式,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行动,通过“五项结合”助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结合便民服务。推出六项措施,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建立“点单式检察官接访”模式,将检察官照片、信息张贴上墙,来访群众可按自己的诉求需要,“点单”选择检察官来接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服“服务”的诚心和决心;对信、访、网、电四种渠道受理的信访案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真正做到信访件件有回复;在大厅设置便民服务柜、书写台、休息区,配备便民手册、老花镜等,让来访者感受家的温暖;配备电子触摸屏,循环播放接访须知、内设机构职责、科室负责人、检察官助理信息等,方便来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更新便民服务柜,填充应急药品和急救设备等,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事前准备工作;积极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公益诉讼、检察二维码等服务民生服务热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健全检察开放日、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与群众的交流渠道。
(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红寺堡区非法占地用地、毁坏耕地林地,非法开垦草原,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非法采砂采矿、恶意排污、处置固体废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故意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依法严惩“两抢一盗”、非法集资、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群众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百姓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农村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基层党建+产业扶持+检察职能”三者合力的帮扶模式,成立“问卷调查”“意见收集”“以案释法”“线索收集”“志愿服务”五个工作组,将宣传民法典、未保法、以案释法和线索收集工作分解,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和保障乡村发展。
(三)结合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继续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积极服务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助力治理农村垃圾污水,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类型案件办理,进一步做好罗山生态保护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聚焦农业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土壤及植被保护,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安排干警到乡村,水务局、水投公司进行专题座谈,了解一手情况。向水务、自然资源、三大运营商等13家单位发送邀请函,召开推进窨井盖治理联席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注重与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1件涉案13人、历时7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经前期摸排,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受理审查等环节,依法支持20名农民工起诉追索工资33余万元,有效助力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解决。
(四)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救助支持,打造占地6000平方米的自治区首家县级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组建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司法工作者+医保人员+N名志愿者的救助团队,将询问调查、检查取证、心理救助、预防教育、综合救助、亲职教育、警示教育等工作一站式开展,真正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的无缝衔接,着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为红寺堡区检察院“名片”。深入辖区村庄、小学、集市等地开展反诈、禁毒、校园暴力、性侵等法治宣讲100余次,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结合司法救助。重点围绕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困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这五类案件当事人,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推动工会、妇联、团委、民政、医院、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关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的帮助弱势群体。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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